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瑶族风情之瑶族来历的传说


作者:湖南旅游港 来自:湖南旅游港 点击:165658 时间:2008-2-4


  相传古时候,评王征战高王,出了一个赏格,凡能杀死高王者,给予重赏,并将三公主赐与其为妻。文武群臣深知高王的凶恶,无人敢应。瑶族始祖“龙犬盘瓠”应征计杀高王,取回首级。评王大喜,封盘瓠为“南京会稽山十宝殿”大王,并把三公主许配给他。盘瓠和公主生下六男六女,传下瑶家十二姓。
  粤桂湘边境的“过山瑶”认为“龙犬”是他们的祖先,故不吃狗肉,而且把狗当神仙崇拜。史籍《搜神记》、《后汉书》以及瑶史诗《盘王歌》、《过山榜》均有记载。《连阳八排风土记》亦云:“瑶类犬也。始于古高辛氏,出猎获大镦卵归,复以盆,数日视之,化为犬,及长异状惊人,命名盘匏。时尚蛮叛高辛,榜谕有能擒蛮魁者,妻之以女。盘匏闻谕,遂衔蛮首,以归高辛。以人不可配犬,欲更前谕,盘匏摇首摆尾不去。女心许之,盘匏即负入南山居焉。后生五子,分为五种:曰瑶、獠、猫、狼、僮,散居滇、黔、楚、蜀深山穷谷之中。”根据此记载,瑶人把狗视为自己的祖先,故不吃狗肉。
  瑶族过去有为数不少的人不吃狗肉。现在不吃狗肉的人少了。这些不吃狗肉的人,认为狗是人的好朋友,打猎时,狗是得力助手;不打猎时,狗又为人看守家门。因此,每次打猎归来,瑶家总是以猎物的头和肚肠喂给狗吃。如果集体狩猎,狗也同人一样均分一份猎肉。由于上述各种原因,善良的瑶人认为,狗死了不应再宰杀煮吃,应该埋葬地下,给予人的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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